这人举着火把,映出半张黑紫的脸。
或许是被小娘子撞见这副陋颜的缘故,即便是个小娃娃,青年还是慌乱地捂住了脸。
他蹲下身,问:“哪家的娃娃,怎么跑军营里来了?”
小乔笙奶里奶气道:“我叫秦笙,你能带我去见阿爷吗?”
秦笙这个名字在陆庸的军中并不算陌生,青年点点头,仍旧捂着脸道:“秦家主在将军帐中说话,在下带小姐过去。”
刚要起身,却被乔笙拉住了衣袖。
“哥哥,你是跟别人打架了吗?”
青年一愣,摇头道:“回小姐,没有打架,这是在下生来就有的胎记……抱歉,很丑,吓着小姐了。”
“哦——”小乔笙嘟着小嘴,歪着脑袋问,“什么是胎记?”
“额……小姐可以理解为……是每个人身上独一无二的一种……痕迹?”
这句话,小乔笙揣摩了一路。
直到窝进了秦世卿的臂弯里,看着青年远去的背影,她才反应过来,挣扎着跳下地,抡着小短腿追上青年,气喘吁吁道:“哥哥,这个给你——”
是那只她抱了一路的山桃。
“多谢哥哥带我找到阿爷,这个给你!”小小的山桃被娃娃献宝似的捧在手心,“还有,哥哥的胎……记?嗯,胎记,很漂亮!”
青年一愣,旋即轻笑出声,“小姐说笑了。”他接过山桃,“在下多谢小姐美意。”
小乔笙却晃晃脑袋,“阿笙没有在开玩笑。阿爷说,阿笙长得漂亮,是他最最最独一无二的珍宝,千金都不换。既然胎记是哥哥独一无二的痕迹,那么胎记自然就像阿笙一样,也是漂亮的!”
小孩子的话,无理却笃定。或许正是因为什么都不知道,才有种发自内心的单纯。
青年遮着半脸的手缓缓地放下,露出自眉眼覆盖至唇畔的青紫胎记。
那张脸,逐渐与眼前人,重叠、交织、融为一体。
直到坐上马车,乔笙还在恍惚。
“阿阮,方才那人……”她有些不知如何说下去。
等了许久没听见下文,唐阮接道:“方才那人,可是姐姐的故人?”
乔笙不确定地摇头,“说不好。”十五年过去,容貌大变,仅凭一个相似的胎记,并不能十分确定这人的身份。
更何况,就算是同一个人又如何?人心易变,岁月的苦难足以把一个纯善之人磋磨得面目全非。此人接近她是否有其他目的,尚未可知。
思量片刻,乔笙轻声道:“不过,还是派人暗中照看一二吧。”
若真是故人,或许他能知道,当年陆庸为何打开城门,迎西迟人入城屠杀。
她并不相信,一个爱民如子的好将军,会勾结异族,肆意屠杀他护佑多年的子民。
当然,在这之前,她得先找个时间与唐阮聊聊——聊聊她的身世。
马车驰于闹市,沿途能瞧见不少小商小贩热火朝天地做着生意,甚至还有几家正摆了火烛出来卖。
“郇贸”死后,东市连同混草堂皆由朝廷接手,原先为混草堂制作火烛的东市百姓依旧干着老行当,东市一跃成为了京都最大的火烛作坊。
而火烛买卖也如盐铁一样,由私人转为官营。
“京灯天人价,寒门苦作读”的日子,算是彻底成为过去了。
百姓的日子愈发得祥和安乐起来,可是,朝廷的心腹大患仍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