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统计一下伤亡数量吧,顺便施展秘法,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给家主和老祖他们。”
“好!”
…………
另一边。
秦风带着僵尸大军离开后,便将僵尸大军收入了空间戒指中。
然后施展尸解秘术,来到了东北的一座繁华大城市中。
一个小时的时间,他施展尸解秘术,已经可以逃到南方了。
给他这么长的时间,马家就没想过要追杀他。
若非如此,也不会给一个小时了。
这一个小时,是他们给自己的台阶。
就算追杀来他也不怕。
他已经用血魇藏息大法改变了自身气息。
又是在气息混杂的大城市中,就算是天师后期的大能,也不可能找到他。
好不容易来一趟东北,顺便见识一下东北的风土人情。
相比大兴安岭的极北之地,这座城市的温度高上了不少。
虽然还是零下的温度,但只有零下几度。
正值深夜。
一些酒吧夜店的门口,聚集着不少醉鸡和醉鸭。
她们身穿貂毛大衣,下身短裙,配了一条加绒保暖丝袜,以及一双黑色高筒靴。
走在寂静的街道上。
秦风心中充满感慨。
一个多月前,他还是一名兢兢业业、为了每个月那点可怜的工资的牛马。
现如今,他已经是人人畏惧的僵尸王兼地府使者,手握数十万飞僵大军,卡里好几个亿。
真是世事无常啊!!
谁能想到,一个多月的时间,一个人竟然能变化到这种地步。
他到现在都有一种做梦的感觉。
害怕梦醒了,他还躺在床上,时间已经到了十点,上班迟到了,想到全勤没了而心痛不已。
但迎面吹来的北风告诉他,这是真实的,并非做梦。
“喂,前面那小子。”
路过一家高端夜店门口之时,一道声音响起。
秦风回头看了一眼,是一名醉醺醺的青年。
似乎很有钱,身穿阿玛尼,手戴劳力士,身边还有好几名搀扶,后面跟着六名保镖,以及三名小弟。
这名青年和六名保镖,全都印堂黑、头显红光,明显有血光之灾。
再看他们的面相,眉毛散乱,眼型尖锐,眼白过多,鼻尖下弯如钩,鼻梁骨节突出,这是不择手段、心狠手辣之相。